读来百夏奇谭>网游>菊领风骚 > 第三十二章 再遇冉羽熙
    第三十二章再遇冉羽熙

    究竟从何时开始,刘曦对我的情不再单纯?即使我与他一同长大,都没有察觉,真当是当局者迷。

    “太后有一双明亮的眼睛,她比我发现地更早,她曾经警告过我,不能让刘曦知道我是女儿家的身份。可是,他还是知道了。”我不禁感叹,只怪自己当时只顾寻找自己的幸福,忽略了皇后的深意。

    “天朝初定,刘曦根基未稳,朝中势力也被分割,所以刘曦和寒珏必须兄弟同心,相互扶持。我的存在,是他们的阻碍,从大局考虑,太后便派人暗杀我。说不恨她是假的,再怎样,也不用出杀招,太狠了。真是斩草除根呐……”

    “那你打算如何?”雪铭恢复了平静,他的这份平静恰恰预示着他动了杀念。

    我笑了笑:“找个机会回去吓吓这老太婆,告诉她我还活着,而且活得很好,她的儿子,我不稀罕。”

    “呵,你还是这么胡来。”雪铭刮了刮我的鼻子,“不过,机会来了。刘曦两个月后大婚,女皇不日便会启程,不如你与女皇同行?”

    “刘曦大婚!”没想到雪铭居然给我带来这么一个惊人消息。是啊,两个月后,刘曦就二十了,也该成婚了。

    “我这次来除了看你,就是把这个消息告诉你,相信天朝的请柬很快也会到鸠摩罗的手上。秋苒,你与刘曦从小一起长大,我认为……你心中若是真的放下,便应该去,也该去看看刘寒珏。”

    雪铭说罢平静地注视我,是啊,刘曦大婚,于情于理,我都是应该去的。就像雪铭说的,若是真的放下,便应该去再次面对他们。只不过我会站在远处,静静地看着这些与我一起长大的殿下们。

    “女皇出发前,我会派人来接你。与女皇同行,我会比较放心。”

    “和女皇一起啊……”我皱起了眉,与女皇一起,而且这么突兀,有些变扭,“我和女皇不熟,你去不去天朝?”如果有雪铭同行,那还稍微自然。

    雪铭抿了抿唇:“因为女皇要去观礼,所以我就要留在女儿国。”

    “啊~~那我还是跟着鸠摩罗吧。”至少我跟鸠摩罗熟,他去天朝,必然会带上文修,说不定还会带上一个王妃。

    雪铭点了点头:“也好,跟着鸠摩罗也安全。不如你回来的时候,便跟女皇一起回来吧。”

    “这……倒是可以。”正好在天朝跟女皇培养培养感情。没想到在傲鹰国的日子,越来越少了。而刘曦的大婚,也等于推迟了我和雪铭的婚事。

    傲鹰前往天朝,路程不短。当初我从天朝来到傲鹰,用了四个月。但是,当时行走大师和明心走的都是偏僻的小路,可以说是绕了一大圈,再加上带着我这个残疾,自然走不快。

    听说如果走传说中的那条通商古道,可以将时间缩短为一个半月。可惜,时间太久,没有人再熟悉那条通商古道了。

    下午遇到文修时,我很尴尬,文修似乎也有一点,白白的脸有点红,总是不敢将目光放在我的身上,更多的,是看着雪铭。而雪铭的神情一如往常地平静,那份气度,让文修总是露出另一种钦佩的目光。

    因为雪铭对文修的发明很感兴趣,所以一个下午,我们都在观赏文修的发明。之间我想到了今天还没去看过踏雪,就去了马棚。

    没想到文修的那匹叫小卡的马跟文修一样很害羞,竟是站在角落,远远地不敢靠近踏雪。踏雪倒是显得大方平静,只要不跟夜刹在一起,她和任何一匹马,都能和睦相处。

    踏雪似乎还很喜欢小卡,有时会主动走到他身边,小卡就会低下头,不敢看她,就像害羞时的文修。

    雪铭走的时候,我和文修一起相送,正好看见一匹快马从远处而来,风尘仆仆,穿的是天朝信使的模样,雪铭看了一会,平静地注视我,我释然一笑,好朋友的婚礼,自然要去观礼。他们就像我的孩子,我对他们始终都会有一分牵挂。

    走在喧闹的夜市上,文修一直没有说话,这很反常。两边的酒馆里都坐满了人,苏丽城可谓是真正的不夜之城。

    “雪铭他……是妹妹的情人?”他终于问出了这个憋在心里已久的问题。我点点头:“恩,而且是未婚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