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来百夏奇谭>穿越>至尊赘婿 > 第214章 斗篷怪人
    他极力挣扎,渴望从黑暗之中逃出去。然而无论他朝着哪一个方向奔跑,无论奔跑多久,似乎依然处于黑暗的漩涡中心。不知道跑了多久,他有些疲惫了,浑身的筋骨都在伤痛,丹田内空空如也,什么也没有剩下。

    “陈良,陈良,你醒一醒……”他猛地抬起头,向四周扫视了一圈。虽然周围一片漆黑,什么也看不清。但是他听得明白,知道刚才的呼喊声绝对不是自己的幻觉。

    他索性放弃其他,只依靠听觉望那个似曾相识的声音传来的方向努力前行……眼前的世界由黑暗转为一片光明,等到双眼逐渐适应了光明,他才慢慢看清一盏样式华丽的吊灯,由天花板上悬挂下来。

    “你终于醒了,我们还以为你没救了呢。”声音的主人,陈良一下子想不起来是谁,他转动脑袋。终于发现,原来是那个神秘的女人——梅春娇。

    在梅春娇身后,还有一个隐藏在黑色斗篷下的怪人。看不清他的长相,但那一身行头在现代都市里,无疑已经足够怪异了。

    “是你们救了我……可是,这怎么可能呢?”陈良忽然回忆起了之前的事情。他清楚的记得,自己被康大同攻击,眼看着就要落得一个修为被废的惨淡下场。那一瞬间,狂风席卷,黄沙漫天。他的身体不由自主,被一只陌生的大手拽住。再后来,他就失去了知觉,什么也不知道了。

    梅春娇还没有回答他的问题,斗篷怪人则是忽然开口,音调非常尖锐,甚至有些刺耳难听。“哼,你区区一个金丹期的小鬼头,毛都没长齐,又懂什么了?”

    “火叔,你别这么说。”梅春娇不无责备的对斗篷怪人说了一声。那个怪人冷哼一声,却不再继续说话了。

    陈良心中惊疑万分,甚至有些恐惧。要知道,他可是修炼到金丹境界的绝世高手,别说一般人挡不住他一招。即使是道上有名的人物,也早已经不是他的对手。可是,根据那个斗篷怪人的言论,似乎他金丹期的修为如同儿戏一样,根本不配称之为高手。假如对方不是空口无凭的瞎扯淡,那么可想而知,其修为将有多么的可怕。

    “陈良,我叔叔他脾气比较怪,说话很直。希望你千万不要介意!”梅春娇对陈良到了一句歉,随后又说。“你受了很重的内伤,暂时不要乱动。我会请火叔替你治疗的。”

    其实梅春娇不提还好,一提醒陈良自然而然就用意识去检查自己的身体状况。他的丹田里空空如也,没有一丝内力。五脏六腑,周身经脉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。以他的医术水准,很快自我得出了一份总结报告。即使他侥幸能够捡回这条小命,以后修为也一定会大打折扣,损失太多。

    “梅小姐,请你告诉我,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?为什么你刚好会在那个时候出现,又为什么要冒险救我?”陈良试图让自己分心,不去思考自己的伤势。于是,他把注意力都集中到了重重疑问上。

    梅春娇拒绝回答,反而说:“这些事情不用着急,你还是先把伤势稳住再说吧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他正要开口,她则是回头对斗篷怪人说到。“火叔,接下来麻烦你了。”

    斗篷怪人似乎不情不愿,然而又碍于梅春娇的面子,不得不提陈良治疗。他用那刺耳的声音骂了一句。“他奶奶的,真是麻烦……这小子不是医术精湛吗?为什么不让他自己给自己治疗?”

    “火叔!你再多说一句,我可要生气了。”梅春娇语气陡然变得凌厉了,神色也透露着不悦。

    斗篷怪人不再废话,走到床边,把陈良扶起,将其身体一转。让他的背部对着自己,紧接着,双手在他的背上不拍。开始用一身登峰造极的修为替陈良疗伤。

    陈良感受到对方手掌心传出的强大内力,当下也不犹豫,开始运转自己的四象无极心法。他现在伤势严重,无法累积内力,所以也就没办法给自己治疗。而在斗篷怪人的帮助下,四象无极心法迅速转化出新的内力。

    一个小时过后,斗篷怪人撤回了双手,收功下床。对一直在旁边观看的梅春娇说:“行了,我能够做的也就这么多了。接下来唯有靠他自己了。不过,我猜他伤得那么严重,即使痊愈了,大概这辈子都不会有长进了。”

    斗篷怪人留下那么一句话以后,径直走出了房间。梅春娇心情沉重,也没有开口,只是静静看着陈良自我运功疗伤。

    漫长的疗伤过程中,梅春娇先后进进出出房间好几次。而陈良则是一直保持着运功姿势,从头至尾没有移动过一下。

    三天三夜的光阴,对于其他人来说,或许不算什么。可是对于陈良来说,则仿佛是过了好几十年,他给自己疗伤的过程中,无比真切地感受到了自己所受的伤势有多么的严重。如果换成修为稍微差一点的人,大概连小命都丢掉了,而他无疑是相当走运的……

    “依靠内力,只能做到这种程度了吗?看来,我需要一些珍贵的药材滋补身体。”他默默感叹着。

    终于,陈良长舒一口气,慢慢收功。三天三夜以来,头一次离开病床。浑身还有些酸痛,不过比起内伤的严重程度,那已经是小巫见大巫,好得不能够更好了。

    他走到浴室了,清理了一身的汗渍。舒舒服服洗完热水澡,才恍然发现,自己那一身行头脏得过分,而且沾满了血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