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来百夏奇谭>科幻>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> 第616章 商山四皓
    胡适于1960年10月23日返台,当晚接见记者,表示愿意为雷震作“品格证人”。

    他气愤的对记者说;“十一年来雷震办《自由中国》,已经成为自由中国言论自由的象征,我曾主张应为他造铜像,不料换来的是十年坐监,这是很不公平的!”说到这里,一向平和的胡适,使劲拍了一下桌子。

    11月18日上午11点半,胡适在张群的陪同下拜谒蒋介石。因为雷震的案子,这一次的气氛显然不同于以往。应该是被关照过了,这次与蒋见面不谈雷震的案子,胡适也肯定是答应过了。可不提雷震的案子,胡适对别的话题都没有兴致。他在扼要汇报了“中美学术合作会议”的情况后,看快到吃午饭的时间了,便对蒋介石说不知道总统还有什么问题要问问他。

    蒋介石说:“请你谈谈政治形势罢。”

    胡适问:“国内的?还是世界的?”

    蒋介石说:“整个世界的。”

    胡适只好讲了讲联合国大会和美国大选。

    “我本来对岳军先生说过,我见总统,不谈雷案。但现在谈到国际形势,我不能不指出……”

    胡适实在忍不住了,到底还是将他胸中憋闷已久的话倒了出来,告诉蒋介石说当局对这件事情的处置有欠明智,已经在台湾岛内外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,舆论普遍认为政府畏惧并摧残反对党,台湾没有言论自由,仍是戒严区……这样严重的不利后果当局恐怕还没有“深知”。

    蒋介石说:“我对雷震能十分容忍。如果他的背后没有匪谍,我决不会办他。……我也晓得这案子会在国外发生不利的反响,但一个国家有他的自由,有他的自主权,我们不能不照法律办。”

    涉及到通共,胡适虽然知道这是欲加之罪,但他却无从为雷震辩白。

    胡适只能申明:“关于雷案与匪谍的关系,是法庭的问题。我所以很早就盼望此案能移交司法审判,正是为了全世界无人肯信军法审判的结果。……这样重大的案子,只开了八个半钟点的庭,就宣告终结了,就定期八日宣判了!这是什么审判?我在国外,实在见不得人,实在抬不起头来。”

    蒋介石怪笑了下说:“胡先生同我向来是感情很好的。但是这一两年来,胡先生好像只相信雷儆寰,不相信我们政府。”

    “这话太重了,我当不起。”胡适诚惶诚恐,只得当面重申1949年他刚到美国时说过的一句话:“我愿意用我道义力量来支持蒋介石先生的政府”。并对蒋介石郑重表示:“我在十一年前说的这句话,我至今没有改变。”

    这些话让蒋介石很受用,气氛终于有了缓和。胡适借机又向蒋介石进言:“十年前总统曾对我说,如果我组织一个政党,总统不反对,并且可以支持我。……我今天盼望的是:总统和国民党的其它领袖能不能把那十年前对我的雅量,分一点来对待今日要组织一个新党的人?”

    蒋介石未做回答,也未置可否。

    时间已经很晚了,胡适起身告辞。蒋介石亲自送他到接待室门口,两人才握手相别。尽管发生了雷震一案,但胡适并不愿和蒋介石公开决裂,仍打算与之“相忍为国”。

    蒋政府这一次对雷震的下黑手,除了《自由中国》杂志外,还应该与雷震组建新党有关。

    胡适刚结束在美国的流亡,回到台湾不久的一天晚上,自由中国社举行宴会。

    胡适在宴会上演说时,曾从争取言论自由谈到反对党,他公开主张由知识分子来组织一个在野党,并极力表彰雷震为民主自由所作的贡献。

    他说:“这几年来,如果说言论自由格外普遍,我觉得雷先生的功劳最大。我说台湾应该替他造一个铜像,以表示他是真正争取言论自由的英雄、好汉、斗士。”

    随后,《自由中国》便大力鼓吹胡适的倡议,宣传积极展开“新党运动”。雷震要求胡适出来领导,做党魁,实际工作则由雷负责。但胡适只同意担任顾问,却极力鼓励雷震出来组党。到1960年,筹组新党的活动进入了最后阶段。8月13日,在中坜举行竹苗桃三县座谈会,雷震宣布新党将于9月底或10月初正式成立。

    然而,当新党积极准备组成的时候,9月4日,雷震便被捕了,同案被捕的还有组建新党的三个骨干分子:《自由中国》编辑兼新党秘书傅正,《自由中国》会计刘子英、马之。经军事法庭审判,雷震以“为匪宣传”与“知匪不报”两项罪名判刑14年,刘12年,马5年,傅正被判感化3年。

    由于雷震案,不但《自由中国》很快停刊,雷震欲组建的新党也胎死腹中。

    为在台湾争取一点民主和言论自由,雷震付出的代价是:锒铛入狱,坐了十多年牢。雷震案对胡适的打击是沉重的,总觉得“吾虽不杀伯仁,伯仁由我而死”,明知雷震是受自己的连累,明知雷震案是杀鸡给自己这个猴看,胡适却有苦而说不出来。想到雷震案就陷于深深地内疚而寝食难安,这已经让这个多病的人难以承受了,还要承受来自同仁的责备。很多同情雷震的人,都寄希望于胡适,或许他们过高估计胡适大能量了。不管胡适的名气有多大,在权力面前也只是“手无缚鸡之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