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来百夏奇谭>科幻>大骑士 > 第一卷 初长成 第四十二章 “我是罗兰·冯!”
    更新时间:2012-07-16

    老汉克手持菜刀,跟在人群中,坚定的向前。

    就在冯氏侍卫经过老汉克的大排档的时候,老汉克听说是冯氏的三少爷出事了,二话没说,抄起家里的菜刀,就跟了出来。

    老汉克年轻的时候,也修炼过斗气,但是糟糕的斗气天赋,让老汉克终其一生都没有能修炼到三级。

    止步于二级中阶的斗气,让老汉克甚至没有资格到一个大一点的贵族家里做侍卫,只能混迹在每天刀头舔血的佣兵里面,而且还是最低等的佣兵!

    每天和死神相伴而舞,挣得还没有花的多,老汉克一直以为,有可能会在一次任务中或者伤残或者死亡,就这样结束这不怎么样的一生。

    感谢真神的眷顾!

    老汉克在一次非常偶然的机会中,认识了冯氏一脉的现任族长,亚尔曼·冯。

    当时的亚尔曼还是一个十七八的半大小子,独自一人深入中央山脉,深受重伤,正好碰到出任务的老汉克,老汉克并没有贪图亚尔曼随身的装备和长剑,竟然是不远万里,把重伤的亚尔曼从中央山脉护送回了雷克雅未克!

    直到将亚尔曼送到冯氏侯爵府邸的时候,老汉克这才知道亚尔曼的身份!

    老汉克的善良和迟钝给他带来了丰厚的回报!

    冯氏出资,给老汉克盘下了一处酒肆,交给老汉克经营。

    老汉克的爽朗和善良,给他带来了丰厚的利润,尤其年轻的亚尔曼偶尔还会去喝上一杯土酒,让老汉克的大排档越来越好。

    不久之后,找到了一个老婆,虽然脾气大些,偶尔也会大声地骂骂街,但是对老汉克真的不错,还有一个大排档让他能够精心地经营,甚至在前两年,老婆还给他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!

    这让以前是佣兵的老汉克,简直都不敢相信是真的!

    这一切,都让老汉克铭记于心!

    在他看来,冯氏就是他的恩人!要不是冯氏,老汉克现在早就变成一滩魔兽的粪便了!哪里会有现在的生活?!

    现在,听说冯氏的孩子受欺负了?!而且还是自己最讨厌的罗彻斯特家的人?!

    甚至连战斗用的长剑都没来得及拿,老汉克抄起菜刀就冲了出来!

    紧握着手中的菜刀,虽然很长的时间没有打架了,年纪也大了,但是老汉克相信自己二级的斗气还是有点用处的。

    时间不长,抵达了枪炮玫瑰,由于激发斗气的原因,老汉克只是比冯氏侍卫们慢上一点而已。

    转过前面的街角,就是枪炮玫瑰的长街了,老汉克紧了紧手中的菜刀,准备战斗!

    转过街角,老汉克就傻了!不仅仅是老汉克,越来越多的人,包括当先到达的冯氏护卫,全都傻了!

    这……这是什么状况?!

    从枪炮玫瑰的大门口,一直延续到远方的街角,全是血迹斑斑!